因工作需要,根據(jù)《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合同制員工招聘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2024年浦江縣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計劃詳見《2024年浦江縣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崗位及要求說明表》(附件1),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招聘方式、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要求和說明等。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通過公開報名、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測試、模擬上課、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擇優(yōu)進行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合同制員工招聘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正確的教師職業(yè)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有繼續(xù)學習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廣泛的學科興趣愛好,有志于投身教育事業(yè)。
3.具備職業(yè)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愿意并有能力承擔基礎學科教學以外的學生活動或心理成長指導工作。
4.浙江省戶籍(報名截止時間的戶籍所在地)或生源(生源指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雙一流建設高校、部屬師范院校(6所)的應屆畢業(yè)生可不限生源和戶籍;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截至2026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聘用上崗(詳見附件1)。
5.報考人員須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取得者取消錄用資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應聘:
(1)刑滿釋放的或在刑事處罰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辭退、開除的;
(4)與原單位有勞動糾紛的;
(5)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7.鑒于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察工作將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考錄相應環(huán)節(jié)工作的辦法進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存在不宜錄用情形的人員,不宜報考。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及繳費確認方式。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公告→現(xiàn)場報名→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事項
1.現(xiàn)場報名
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4年10月31日8:30—17:00。
現(xiàn)場報名地點:浦江縣中山北路169號一樓大廳。
2.應聘材料
應聘人員應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并提供以下應聘材料:
(1)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與報考學科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及職稱證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成果)材料、榮譽證書等材料相關原件和復印件;
(2)2024年浦江縣國有企業(yè)合同制員工招聘報名表(附件2);
(3)社保參保材料或原單位認可并開具的相關崗位工作資歷、任職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
3.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2)根據(jù)實際報名崗位所需材料進行遞交,報名材料不齊全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二)資格初審
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視為無效報名。由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逾期未重新報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三)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需繳納考試費50元,現(xiàn)場報名的考生當場繳費,通過資格初審不繳費的,視作放棄筆試資格。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免收考試費,請以上報考人員于繳費時間內向浦江縣豐安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中山大廈1001室)提供相關資料。逾期不提供的,視作非貧困家庭報考人員。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取消招聘崗位,并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浦江人才網(wǎng)、豐安人力公眾號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公布取消崗位之日(含)起1日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領取準考證
繳費確認完成后,確定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領取信息請關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浦江人才網(wǎng)、豐安人力公眾號。符合筆試條件人員應于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同自動棄權。
(五)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
筆試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按照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面試方式采用模擬上課的方式進行,模擬上課的內容范圍為報考崗位要求的學科知識,主要考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專業(yè)技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
(七)總成績計算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總成績。
2.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八)體檢、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有小數(shù)的四舍五入)。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實施前,國家或浙江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和聘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察辦法工作相關辦法進行,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九)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十)人員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公示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確定是否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從同崗位面試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2022屆、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及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符合上述對象相關條件的允許報考。
(二)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四)本次招聘的筆試成績、準考證領取信息、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及體檢結果、擬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浦江人才網(wǎng)、豐安人力公眾號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查詢。
(五)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專業(yè)由用人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研究生專業(yè)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
(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組織方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七)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部門指導與監(jiān)督,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相關紀律和制度,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次公開招聘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應聘人員對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招聘單位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城投集團聯(lián)系電話:0579-89393186;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七)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中填寫常用的郵件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用人單位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通訊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